旅行社、导游的猖狂,只不过是公权力缺乏约束的结果罢了。 传统观光游时代是“保姆”时代,而现在是个性化、多元化的休闲旅游时代,无论对政府还是旅游企业来说,这都是一大挑战和考验。
香格里拉县有关部门,在这次考卷面前是不及格的,而作为已经实施中的旅游法,需进一步明确和体系化第九章中的“问责制”,才不负于这一部人们期盼已久的法律。
信息发达的时代、政治清明的年代,公众的观察力、审视力、判断力空前提升,若时至今日还将百姓当做阿斗,不是真心诚意地回应公众关切、舆论监督,而是处心积虑地耍花招、玩忽悠,自以为聪明、自以为得计,那才是荒唐可笑、愚不可及。
挽救地方旅游形象,不是靠装模作样处罚几个小喽啰就能见效的,需要的是一套综合环境治理的大体检,大手术。其实需要这样的体检和动手术的绝非仅仅只有香格里拉一个地方,全国其他一些热门旅游景点宰客、威胁游客的例子也不是没有,有的甚至更严重。
旅游执法人员和非法经营者沆瀣一气形成利益共同体,或许正因如此,香格里拉的旅游乱象才长期存在。香格里拉在这个长假进入舆论暴风眼,不是因为美景,而是因为强制游客消费、旅游执法人员甚至爆粗游客“滚蛋”的丑闻。
旅游执法人员和非法经营者沆瀣一气形成利益共同体,或许正因如此,香格里拉的旅游乱象才长期存在。香格里拉在这个长假进入舆论暴风眼,不是因为美景,而是因为强制游客消费、旅游执法人员甚至爆粗游客“滚蛋”的丑闻。
公众期盼的是当地政府拿出依法执政的勇气,对相关事件彻查到底,将违法者一网打尽,还当地旅游业以清风,否则,当地执法部门就将沦为集体渎职,更将无颜面对香格里拉那片干净而神圣的土地。
违法必究,执法必严,方能显示法律的威慑力。根治旅游乱象,必须坚持重典重罚,方能警醒世人,把文明出行作为自觉行动。
针对媒体曝光云南香格里拉、丽江等地导游、执法人员威胁游客和野蛮执法事件。此次暴露出的有关执法者,如此为有关违法导游和旅行社庇护,相关部门绝不能把这次事件看做一个孤立事件。
《旅游法》出台,不仅仅是要为旅客出行进行善后的,也不是给媒体曝光之后的“擦屁股”,它应该是从旅客签订旅游合同那一刻起,就开始贯穿始终。这其中旅行社、导游、执法监管人员,都应该心中有谱。
央视曝光云南香格里拉旅行社强制收取游客藏民家访费,声称是行政性变相收费,记者拒绝交费被导游强行拉下车。旅游法规定“旅行社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。
香格里拉这次被曝出的强制收费现象由来已久。必须斩断隐秘的深层利益链条,打破地方性的旅游利益“共谋机制”,真正廓清旅游市场的秩序。
对于一些旅游景区在管理上存在的严重问题,绝不能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必须对有关领导者进行责任问责,必须一级抓一级,才能把旅游行业的管理真正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。
刀架在游客脖子上强制收费,不但严重败坏了当地政府的形象和信誉,即使做成了“一锤子买卖”,但无疑是自绝后路,不但让闻者畏惧,甚至会让这些被宰游客的子孙后代都不会再选择前往。